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
預告訂定「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
為利民眾知悉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檢送「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訂定草案及行政院衛生署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衛署健保字第一○一二六六○三三○號等十一項公告廢止草案,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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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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