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口腔癌統合照護計畫」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公告
發布日期:102.02.26
健保醫字第1020021262號
公告增修訂「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口腔癌統合照護計畫」自102年3月1日起生效。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2年2月5日衛署健保字第1022600048函暨102年2月8日衛署健保字第1022660040號函。
全民健保牙醫門診總額相關公告與下載
一般性
102/03/05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
4824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Law_Detail.aspx?menu=17&menu_id=660&WD_ID=673&bulletin_id=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