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委員會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

 

本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審查相關注意事項請下載附檔文件.各項文件自114.07.25全面更新!

1.審查案件至少需於開課日期30個工作天前提出. 

2.本會承辦電郵: may232@cda.org.tw

※衛生福利部衛部顧字第1121962829號令修正發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112年10月11日開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