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
【公告】114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弱勢鄉鎮醫療服務提升獎勵計畫
一、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4月1日健保醫字第1140661544號公告計畫,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詳如附加檔案。
二、114年旨揭計畫修訂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 依據適用鄉鎮篩選條件114年適用名單,新增:屏東縣內埔鄉。
(二) 核發原則:
1.當季屬六分區中點值最低之分區,提高加計為3%。
2.新增核發項目「當季該院所執行特定疾病病人牙科就醫安全(P3601C)申報件數5件(含)以上者,加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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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2
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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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hi.gov.tw/ch/cp-18098-01819-32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