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門診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牙周病統合治療方案

第五章  牙周病統合治療方案

一、原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108年3月1日起,納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第三部牙醫 第五章牙周病統合治療方案。
二、108年3月1日起修訂
第五章通則三支付規範(三),補充VPN登錄相關規定。
三、110年7月1日起修訂第五章通則三支付規範(四),新增診療期間內不得申報項目
    相關規定。
四、
111年3月1日起修訂第五章通則二牙醫師申請資格(三)配合「公文書橫式書
    寫數字使用原則」,刪除或調整文字呈現方式,以及修正文字。

五、方案內容及相關表單,詳如附件。
六、
102-108年度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點值結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