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委員會
檢轉衛福部「醫事憑證收費標準」相關規定來函

一、配合衛生福利部「醫事憑證收費標準」規定,衛福部時戳服務將於111年7月1日起,關閉未申請之來源IP,如附檔,請查照。

二、依據衛福部111年6月20日衛部資字第111266027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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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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