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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Taiwan Dental Association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
檢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第2項所定「醫師」,其適用對象不及於牙醫師,詳如附件。
最新消息
一般性
113/01/12
教育學術委員會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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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牙全仁字S00703-教育函轉衛福部醫事執業登記函示予各公會11301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