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甄審辦法」修訂,(永久證照及換發流程)
主旨:公告本會「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甄審辦法」修訂,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09.12.20第十四屆第三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二、本次辦法修訂主要取消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合格認證換證規定,
修訂本合格認證為永久效期,自即日起並溯及既往適用舊有合格認證者。
三、舊有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指導員合格認證書之更換方式有二:
(一)可自行列印此公文公告為憑,不另行更換證書。
(二)自費換發新合格認證書,詳附表一流程辦理。
四、修訂之辦法公告本會網頁,請於以下網址下載
:https://reurl.cc/N6VVbQ。
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委員會學術專區
一般性
109/12/25
特殊需求者口腔照護委員會
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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