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Level I共同課程及長期照顧Level III整合性課程訊息及相關法
(請下載附檔公文)
主旨:檢送長期照顧Level I共同課程及長期照顧Level III整合性課程訊息及相
關法,敬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於106年6月3日發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依規定醫事人員取得資格證書,任職前完成Level I訓練課程,始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長照人員認證,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受積分合計達一百二十點以上之專業課程,詳細條文請至衛生福利部網站(https://www.mohw.gov.tw/cp-18-29134-1.html)查詢。
二、衛生福利部已將長期照顧Level I課程改為E-learning,請參閱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Level I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或參與衛生福利部該年度委託相關單位辦理之實體課程(詳附件一、二說明)。
三、衛生福利部核定107年度長期照顧Level III課程辦理單位為社團法人台灣長照及高齡健康管理發展協會,請逕洽該會(02)6638-2736 轉 1226(詳附件一、三說明)。
四、以上課程訊息將刊登於本會網頁(www.cda.org.tw)—>「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