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業務】110年本會辦理身心障礙課程(11/21高雄場、12/5台中場、12/19臺北場)
1.110年本會辦理身心障礙課程,課程通知公文電子檔詳如附件。
2.依據牙醫門診總額110年第2次研商議事會議決議,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110年度計畫內醫師學分效期展延一年(即參與110年計畫之醫師,今年未修習4學分進階課程,111年仍可繼續執行計畫);另若於今年接受4學分再進修教育課程之醫師,其計畫內學分數仍會累計。
3.課程依據政府防疫政策規範辦理,各場次額滿截止。
報名方式僅受理網路報名,開放報名時間:10月18日(一)上午10時起,
報名網址:https://pse.is/ULKMJ,是否報名成功依本會電子郵件通知為準(異動時亦同)。
4.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學分相關規定如下:首次申請本計畫提供特定身心障礙者牙醫服務之醫師,須接受6學分以上身心障礙口腔醫療業務基礎課程。加入計畫後,每年仍須再接受4學分以上之身心障礙口腔醫療業務相關再進修教育課程(每年再進修課程不得重複,執行居家牙醫醫療之醫師須修習與居家牙醫醫療之相關學分),並檢附積分證明後,得於下一年度繼續執行此計畫。本計畫之醫師須累積七年以上且超過30(含)學分後,得繼續執行此計畫;惟課程皆須由中華牙醫學會或牙醫全聯會認證通過。
5.已加入特殊醫療服務計畫醫師學分統計情形(截至109年,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查詢連結如下:
https://www.cda.org.tw/cda/committee/cm_download_detail.jsp?dlid=84&cmid=18
https://www.cda.org.tw/cda/news_detail.jsp?nid=987
6.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及維護全體與會人員之身體健康,請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請勿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