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視窗
列印本頁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Taiwan Dental Association
【關於醫師公開發言應遵守專業倫理及避免誤導民眾之公告】

親愛的會員醫師:

近日本會接獲反映,部分醫師於網路媒體、社群平台或影音頻道上,以個人經驗或尚未獲得廣泛醫學共識之理論,對現行常見之治療方式提出批評,內容恐涉及誤導民眾對主流醫療的正確認知,進而延誤病患就醫與治療時機。

本會在此重申,作為專業醫事人員,我們在公開言論時,應恪守《醫療法》第72條、《醫師法》第25條及《刑法》第310條規定,避免下列行為:

1. 發表未經嚴謹醫學實證支持之診療主張

2. 以偏概全、戲謔或煽動性言語貶低他人專業行為

3. 混淆事實、造成民眾不安或對正規治療失去信心

4. 涉及廣告、推銷或未經核准之醫療行為宣傳

上述行為不僅有違醫師專業倫理,更可能涉及《醫療法》、《醫師法》、《刑法》等相關法律責任,請會員醫師務必審慎自律,以維護大眾健康權益與醫療專業之社會信任。本會也理解不同意見的存在與討論價值,惟應以尊重、實證、理性為原則,共同營造專業與誠信並重之醫療環境。

若會員對臨床實務有創新見解,歡迎透過學術平台或專業會議發表交流以共同守護醫病信任與社會福祉。

敬請各位會員遵守並相互提醒,謝謝您的配合與努力!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敬啟

最新消息
一般性
114/08/04
秘書處
579
--
01. 牙醫師倫理規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