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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財政部公告11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並自114年3月17日生效


 

財政部訂定「11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有關「西醫師」部份,修正重點如下:

一、掛號費收入:

1. 113年12月31日掛號費收取金額超過150元者:80%。

2. 113年12月31日掛號費收取金額150元以下者:90%。

二、附註二:全民健康保險收入經中央健康保險署區分藥費及藥事服務費收入者,該部分收入適用費用率為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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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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