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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3.3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113&114年度週日及國定假日-列表日期】
檢附113年&114年度不列入每月合理門診點數55萬點計算之週日、國定假日及連假之週六及勞動節日期
-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三部附表3.3.3「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
- 承上,經本會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確認,一併納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之連續假期之週六及勞動節。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三部 牙醫 附表3.3.3 牙醫相對合理門診點數給付原則 (一)醫療費用 2.不列入計算項目:(1)週日及國定假日申報點數(以申報就醫日期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