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3年12月11日健保企字第1130683231號函(詳附件)。
二、健保署彙整近期查獲之健保違規案件案例,請周知會員應覆實申報醫療費用,切莫不實虛報,以免觸法。每季宣導案例建置VPN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路徑:VPN畫面左方之服務項目>院所資料交換>院所交換檔案下載),提供查閱參考。